本總隊置總隊長一人、副總隊長二人、主任秘書一人,下設勤務指揮中心、後勤組、督訓組,警務組、醫務室、會計室、人事室、保防室、秘書室、資訊室、大隊(第1-6大隊)及中隊(第1-20中隊)。
各組室主要業務執掌
【勤務指揮中心】
1.治安事件情報處理。
2.勤務狀況報告處理。
3.員警事故報告處理。
4.警民事件情報處理。
5.受理民眾報案。
6.掌握最新狀況。
7.轉達情報、命令。
8.端末機作業。
9.通訊作業。
10.值勤人員輪流表編排。
11.資料處理。
12.值勤人員督考。
13.資訊管理。
14.電腦教育訓練。
【後勤組】
1.辦公處所管理。
2.車輛與駕駛管理。
3.武器彈藥管理。
4.服裝製發。
5.倉庫管理。
6.財產管理。
7.宿舍管理。
8.營繕工程。
9.通訊及文電。
10.游泳池管理業務。
11.室內靶場管理。
【督訓組】
1.警察常年訓練。
2.勤務督導及內部管理。
3.員警風紀維護。
4.警察訓政工作。
5.員警福利。
6.電化教育製作。
7.圖書館管理。
【警務組】
1.編組訓練。
2.戰備工作 。
3.交通運輸。
4.通訊及文電。
5.違法案件之處理。
6.一般政令協辦。
7.三節慰問及座談。
8.專案勤務獎勵。
【會計室】
1.年度預(概)算之籌劃、審核與彙編。
2.年度分配預算之彙編。
3.年度預算科目流用之陳報。
4.年度預算保留之申請。
5.申請動支預備金及追加(減)預算之陳報。
6.各類原始憑證之審核。
7.營繕工程與購置、定製、變賣財物之招標、比價、訂約及驗收監標監驗事項。
8.有關各項財務收支數字之勾稽與查核。
9.業務計劃及預算之執行與控制之審核。
10.會計制度設計及修訂之建議。
11.記帳憑證之編製、保管及原始憑證之送審事項。
12.每月會計報告之編製與公告。
13.年度決算之審核、編報。
14.會計帳簿憑證報廢之核轉。
15.各種預付款項之清理與催繳。
16.應收款、保管款、代收款等款項之清結。
17.關於財物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研究改進與建議。
18.統計報表之查核與稽催、公務統計資料之建立與管理。
19.有關各項統計調查事項之協辦。
20.其他有關會計業務事項。
【人事室】
1.組織編制及員警編組之規劃事項。
2.任免、遷調、分發案件之簽辦事項。
3.銓審案件之查催及試用期滿成績考核案件核轉事項。
4.獎懲案件及警察獎章、服務獎章、功標之核辦事項。
5.差假、勤惰之管理與考績(成)案件之籌辦及核轉事項。
【秘書室】
1.政計畫及報告。
2.政績。
3.會議。
4.文書管理。
5.印信。
6.業務通報。
7.公共關係。
8.新聞連繫。
9.法規業務。
10.業務管制考核。
11.公文檢核。
12.國家賠償。
13.研究發展
14.辦公處理管理。
15.集會管理。
16.伕友管理。
17.文具紙張物品管理。
18.勞工保險。
19.退職伕友之照護 。
20.出納管理。
【資訊室】
一、警用電腦系統設備建置規劃、維護、管理工作。
二、網際網路系統設備建置規劃、維護、管理工作。
三、電腦資訊教育訓練建置規劃、執行、管理工作。
四、配合行政院「電子化政府」政策,推動警政資訊發展綜合業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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